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我县查处的两起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城关镇文彩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原会计邱兆喜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8年11月至2022年10月期间,邱兆喜利用职务和保管协会公章的便利,在未经协会会员吴某安、谌某兵、王某立、王某美、郭某银、邹某成6人知晓的情况下,分别用以上6人名义填写借据、在借据上自行签署会长及会员姓名、加盖协会公章的方式伪造借款资料,从协会挪用互助资金7.3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23年3月,邱兆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已归还。
二、城关镇白坪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刚挪用白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问题。王刚在任白坪村党支部副书记,白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长、会计期间,利用担任白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会计的职务便利取得网银U盾和支付密码,擅自更改短信提醒签约手机号码,未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私自从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向自己、女友陈某、游戏平台指定账户转款41笔共计695910元供个人使用,且超过3个月未归还。2023年3月,王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诫,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进一步规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切实维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清廉村居建设。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监守自盗、贪污侵占、套取骗取集体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