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飞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道海向从事公务人员赠送财物等问题。2017年3月至2022年6月,王道海在任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和县重点项目储备统建中心副主任期间,在时任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某宝的安排下,为争取专项资金费用,向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徐某强赠送现金共计20000元用于宴请相关工作人员。王道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8月24日王道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会计杨乾芬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购买土特产品送礼和宴请问题。2017年3月至2022年6月,杨乾芬在时任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吕某宝的安排下,套取资金处理单位无法正常核销的账务,杨乾芬经手从宣传印刷、办公用品等费用中套取资金16笔189100元设立“小金库”用于购买土特产品送礼和组织宴请。杨乾芬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8月24日杨乾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曾家镇花坪村原副主任余勇违规报销外出考察学习费用问题。2019年7月至2019年10月,余勇在报销2019年3月前往城口县考察学习生态旅居和2019年8月前往旬阳县神河镇考察拐枣树种植相关事宜费用时,超标准报销考察费共计10883元。2022年12月14日余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上交。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扛牢压实主体责任,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诫,切实增强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