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镇坪县公安局推出重点工作“三色督办单”制度,采取下发蓝、黄、红“三色督办单”方式,推动上级和局党委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一是“蓝色督办单”。对被督办部门进行提醒,要求限时整改、落实到位,下发蓝色督办单,由局纪委书记约谈部门负责人。二是“黄色督办单”。对蓝色督办单下发后,被督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到位、报告结果且无正当理由的情况提出严正警告,下发黄色督办单,由局分管领导对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三是红色督办单。对在黄色督办单发出后,被督办部门仍不整改落实、报送结果的提出严重警告,下发红色督办单,责令部门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由督察长或政委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督办部门收到两次以上红色督办单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并对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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