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提高巡察工作质量,是进一步强化巡察监督的有效措施和根本途径。镇坪县自2016年5月正式启动县委首轮巡察以来,已累计开展13轮巡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机构设置规范化。县委自觉对标上级要求,积极与市委编办对接,设立“一办两组”巡察机构,核定巡察办组行政编制7名,并选优配强主任、副主任、组长、副组长,为巡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人力保障。从纪检、政法、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中选拔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77名干部,建立巡察队伍人才库,其中组长人才库12名,为有力有序推进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二是责任落实规范化。县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常委会议经常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及意见建议,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解决巡察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县委书记担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要点、工作总结都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对每轮巡察及问题反馈整改提出具体明确要求,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领导责任,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决议决定,安排年度和阶段性巡察工作,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领导小组成员按要求出席巡察动员会和反馈会并提出要求。县委巡察组拓展工作思路,履行监督责任,精准发现问题。
三是巡察内容规范化。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不断丰富和完善巡察监督重点,及时把制止餐饮浪费情况、意识形态领域问题、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脱贫工作绩效等问题作为巡察重点,推进巡察内容规范化,提高巡察质效。自2018年底开始,坚持在每轮巡察过程中使用《巡察问题底稿》,每个问题都有相应的事例和数据作支撑,形成高质量巡察报告。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镇坪县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镇坪县巡察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镇坪县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暂行办法》。同时,狠抓巡察档案规范化建设,对接县档案馆梳理制定县委巡察办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严格按照文书、业务档案分类要求,共整理装订巡察案卷档案100余卷,10年、30年、永久类文书档案200余份。
四是成果运用规范化。巡察反馈邀请相关县级领导出席会议并提出具体要求,将反馈意见抄送县级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对被巡察党组织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给相关职能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推动问题解决。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不定期加强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2020年,对3个镇、6个部门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现场反馈问题21个。
五是队伍管理规范化。坚持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巡察工作全过程,县委建立巡察工作人员“八不准”、被巡察单位及个人“六不准”,县委巡察组巡察结束后,由巡察办统一逐人出具工作鉴定,通过各项规章制度使巡察干部成为“铁打的人”,使巡察工作经得起组织、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强化办组融合,从2018年开始,有计划地安排巡察办干部参与巡察工作,让巡察办干部到“一线”磨炼,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干部共4名同志先后到巡察一线参加了8轮巡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提升了巡察办干部业务水平,实现办组高效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