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现将1至7月查处的八起五个专项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2015年至2016年,上竹镇中心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新刚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违规同意申报避灾扶贫移民搬迁对象,导致他人违规享受避灾扶贫移民搬迁补助资金。2019年1月30日,给予陈新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二、2015年至2018年,镇坪县原农林科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录平未按规定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事项;默许配偶王某红在自己管辖业务范围内挂名入股注册公司;不认真履职,提议虚报公益林建设项目验收面积,对优势产业扶贫园区项目实施监管不力,且未按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与自己有利害关系人员实施的工程项目。2019年6月19日,给予田录平同志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
三、2005年至2019年6月,华坪镇团结村党支部书记、护林员张安华利用他人土地实施退耕还林,自己领取补助。2019年7月15日,给予张安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退还其补助资金。
四、上竹镇发龙村文书、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谢道忠在受处分期间,发现其受处分前违规决策企业以农户的名义在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贷款。2019年7月18日,给予谢道忠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2016年底至2017年初,曾家镇洪阳村党支部党员李泉华进行茶园改造时,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造成森林、林木毁坏,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1月31日,给予李泉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六、2015年4月2日,华坪镇尖山坪村村主任王聪未经许可,驾驶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3月20日,给予王聪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七、2019年初,曾家镇琉璃村党支部党员张世平因非法种植罂粟,受到行政处罚。2019年7月14日,给予张世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八、2019年1月1日,城关镇白坪村支委委员洪翔违规为其子操办满月酒,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4月25日,给予洪翔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镇、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认真履职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五个专项问题,尤其是扶贫领域和涉黑涉恶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继续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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